工程签证单多页?
1、对于签证中,对原有设计图纸进行修改部分的签证(即变更部分)应该注明修改依据以及修改内容,可以单独进行签认; 2、而因施工需要增加的原设计未含的零星项目或工程应单独签认,并附有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或)报价单,并应有相应的设计审批手续。 3、在签证时,应注明签证的依据,如日期、时间等;同时,应由双方签署完整,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该签证已包含在某一项费用中或被某项费用所涵盖的内容等等。
4、当然,作为施工单位还应将原设计的图纸进行收集、整理,以便日后保存。因为如果将来发生纠纷的话,可通过原设计图纸来验证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及其合理性。 总之,工程签证应做到有据可查,且必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我们以前做过的一个案子,就是利用原设计图纸来证明签证内容的虚假性。 在那个案件中,我方提供的证据之一就有原来的施工图,通过与原施工图的对比及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书,证明了建设单位提供给法庭的有关签证单中的“新增”内容在原设计中就包括在内,因此这些签证单都是虚假的。
这样就把建设单位提供的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给消灭了。最后法院采纳了我方的意见,认定签证单是虚假的,判决驳回了建设单位关于索赔的请求。 所以,我认为原设计图纸还是应该收集、保管的。 建议楼主参考! 补充一点: 其实,从另一个方面看,如果原设计图纸遗失的话,反而使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境地,因为如果建设单位以没有原设计图纸为理由不承认签证的真实性就麻烦了……所以啊,还是应当把原来设计图纸找出来为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