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先出签证还是批文?
申请批文需要先有签证,所以肯定先是先拿到签证的! 不过我最近碰到一个案例,客户是移民顾问推荐去的,他说可以先拿批文的,然后我就觉得奇怪啊,怎么可能会没有签证就有批文的,于是我就问客户他怎么知道的,他说顾问跟他讲的呀! 于是我打电话过去跟那边的顾问确认这件事是否是真的。。。结果人家顾问说不知道诶,还跟我说从来没有客户是通过她拿过批文的…… 那我就郁闷了……难道是我听错了么,可是那个客户一口咬定就是可以这样办的啊!而且她的同事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操作的………… 所以我现在就糊涂了,到底批文是先有的签证呢,还是先有的批文呢?求大神指点一二
其实这个情况很好解释的啦~只是楼主没有经验而已~ 新加坡的SP/EP/PR/移民签证都是长期签证来的,而永久居民(PR=Permanent Resident)也就是俗称的新加坡公民身份(Citizen)! 由于SP和EP的申请条件相对于PR来说要宽松很多,特别是对于国际学生而言,一般的学生在毕业后都会申请到2年期的Employment Pass, 这两个签证其实就是给外籍人士在新加坡工作而发放的工作准证来的; 而到了PR的阶段,那就是为外籍人士进一步融入新加坡社会而发放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说从EP到PR的过程是一个外籍人士融入当地社会的逐渐过程。 但是大家要知道的是,虽然PR拥有等同于公民的权利,但是PR也同时履行于公民的义务——缴纳公民的税费;而之所以政府会给予PR永久居留权的特权是为了方便这些外国人能够更好的融入当地的社会之中并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因此,一般来说,只要申请人满足申请PR的条件,并且向移民局递交正式的移民申请后都会获得批准成为PR公民的。那么既然移民局批准了你的移民申请,当然要先颁发给你移民签证啦~有了这个签证才能入境新加坡开始办理永居身份的手续啦~~~而这个时候的申请人已经是持有有效长期的移民签证了哦~~ 所以说各位客官们以后要是有人跟你说“你先给我办个批文吧”的时候你可千万别当真了啊!人家这么说只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或者是在忽悠你的~~~人家真要是有这样的门路的话早自己拿永居去了哪还会卖给你啊哈哈哈~~~~ 最后祝楼主能早日解惑哈~欢迎继续追问嘻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