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签证需要邀请函吗?
B1/B2是访问学者和游客的护照签注,不需要任何邀请函。 如果是商务出差就必须要B1/B2签证,或B1\B2\A3类签证了. A3就是美国公司邀请您前去谈判,开发或者签订合同的商务代表。 如果您的商务行程比较频繁的话建议办B1\B2\A3这种长期签证,因为办理这种长期签证所需要的材料比较少(主要是证明您在美国被聘为公司职员),而且可以每次申请十年有效期多次往返的签证哦!不过这种签证是有资格限制的,比如一年之内只能去五次等。 但通常我们所说的美签都是指B1\B2,或是B1\B2\A3这一类短期签证,一般只给一年有效的两次入境期。如果要经常去美国的话,最好还是找专业的留学机构咨询一下办理美签的流程比较好。另外,在签证的时候最好不要说假话,也不要有移民倾向,这样才有可能通过哦!
一、申请人必须首先确定其前往美国的目的。
二、根据不同的目的来确定相应的签证类型。 B1-B2:观光旅游者,参加商务活动或探亲访友的旅客; A3-B3:以商业为目的的美国公司雇员,包括经理、主管、代理人、受雇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等等;
C1:赴美作临时商务活动的旅行者; D:来美进行短期的运输业务的人员及随行驾驶员; E:外国企业派往美国常驻的代表,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入美国; F1:赴美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 G:赴美从事短期学术交流的学者; H:来美提供专业服务的自由职业人士; J: 到美国实习的人员; L1:跨国公司的经理级人员和专家; M: 来美国就读英语语言学校的外国人 ; N1 :来美短期进修的人员; O: 海外杰出人才; P1&P2:来美国参与文化体育交流的人员 R: 外籍人士在美居留权,即“移民身分”; TN: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特别准入豁免”身份; W: 来美国短期工作的非技术工人,以及某些受雇佣的外籍人士 (F1,J1配偶),还有“未成年子女”和 “老年家长”; X: 美国公民的配偶和子女 ,但必须是未婚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孩子。 Z: 来美的难民和人道主义特殊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