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访学可以带家属吗?
这个要根据学校,地区和项目来定 首先,我们明确一点,无论学校,地区或者项目怎么规定,都是允许的!因为即使不允许,也是不合理的!但是,问题是,你能不能得到你申请到的学校和项目以及地区的许可,这是一个问题的 举例来说,我们去年有一位学生申请到了UW(华盛顿大学)的PhD offer,专业是EE(电子工程),他在收到offer之后,跟学校确认是否可以让他的配偶和孩子以visitor的身份跟随他去美利坚合众国,学校的回复是肯定的,只要他们在入学时间之前办好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的费用,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最后,这个同学带着他幸福的一家人来到了华盛顿州。在这里,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在UW校园里,有他们的房子,也开始了新的学习旅程——在EE最顶尖的学校之一里深造。
然而,同样的情况,如果换了一个地区或换一个学校,可能结果就会大不一样。 比如,同样是申请去美国留学读博士,同样申请到美国的大学(同样申到UW),如果申请人是申请MSF(金融数学)的话,那么情况可能就截然不同了。因为MSF这个项目通常来说相对偏文科,并且对申请者工作经验和背景的要求没有EE这么高。对于申请人的工作和学历层次的要求会稍微松一些。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学生会咨询我能否让配偶先过来以visitor的身份过来,然后孩子以F2的身份过来。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这样做。原因也很简单,作为理工科项目的申请人,您拿到名校offer的概率本来就比同为理工科项目的申请人要低一些;如果您还想把配偶和孩子一起办过去,那么概率就更低了。这种情况,建议不要冒然办理。 如果真的想要配偶和孩子一起过去,可以在硕士期间,也就是在读硕士的时候,办理夫妻团聚和签证转移。等到硕士毕业以后,申请人拿到美国名校博士学位,再办理H1B工作签证就可以了。但是这样就需要多付一笔移民签证的费用。
总之,任何一项移民政策,都是以学校所在地为基准的。每个学校的审批情况也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根据你申请的项目和学校具体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