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多少府?
1871年,明治政府推行郡县制改革并颁布《府县设置旨趣》指出“府”是中央直辖的行政单位,“县”是一都道府县的下属单位(当时还保留了一个“国”级单位,后来也改为“县”)。 日本的府和现在的地级市类似,不是行政区划中的最低单位了。
20世纪初,随着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地方建立了市町村,因此人口在10万以上的县下一级的行政区就都改名为“府”了,比如旧东京府、新东京府等,这些“府”现在一般称作“都”;而人口在10万以下或土地面积较大的县下一级行政区则仍保持为“县”。这样,县就成了日本最低的行政区域单位。
不过,这种改称并没有得到普遍承认,尤其是中国以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还是采用原来的叫法。于是就有了“一都一道二府四县”的说法。 其实,根据《府县设置旨趣》,府这一级本来就不该有地极狭小的,但后来的实践表明,有些地方确实达不到设立县的人口要求,于是就设了“小府”,也就是人口在一万至三万的“府”。这些小府有:佐贺、熊本、大分、冈山、广岛、山口、鸟取、岛根、京都、大阪、兵库、奈良、和歌山、爱知、三重。
此外还有北海道,因为人口太少,只设了一个府——函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