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怎么成了国外?
看了几个答案,咋都没回答到点上呢(可能我理解得也根本不到位) 这个问题关键就在这个“港”字上,香港本来就是一个港口的意思,所以香港岛和九龙都叫Hong Kong,而新界则称为New Territories(新土地/新领土)。
1842年英国占领香港岛后称此为“香港殖民地”,之后逐步占领了九龙和新界,所以从那时起英国对这三个地区的管辖权就通过行政程序划到了香港殖民地,统一称之为Hong Kong。 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管辖权!因为英国只是给了香港殖民地政府行政上的权限,但香港本身作为一个地区本身的立法权和司法权还是属于英国议会直接管辖的,换句话说就是不管发生什么都由英国自己负责,跟香港人屁关系都没有(这一点在第一次中英联合声明里写得清清楚楚)。
所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无论是香港岛、九龙还是新界,其法律地位没有任何实质性区别;而在特别行政区成立之时(主要是1997年后),国家给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民一些政治权利——这些权利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有的政治权利,而港人之所以能拥有这些权利是因为他们是特别行政区公民而不是中国国籍公民(这点和出国定居的中国公民没有区别)。
因此只要香港继续作为与大陆不同行政级别的实体存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往来就必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调整,即内地的海关权力及于所有进出境的人士和货物、物品。 所以问题其实就很清楚了,香港特区不是“国中之国”也不是所谓的“独立行政区”,而仅仅是“境内关外”——这从香港特区的海关有权检查往来的船只即可管中窥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