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旅游签证延期?
1. 日本旅游签在日有效期限为90天,停留期为6个月(多次往返)或者3个月(单次);根据入境当日计算,可在日本境内逗留期限如下表: 2. 如果您在日本停留期满前需要继续停留时需要在入境后3个月内向入国管理局申请延长在留期限(在留卡背面印有有效期限)。申请时必须提供足够可以证明您在日停留理由的资料和资金保障,具体请参见以下文章: 在留下发需要等待的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左右,如果当天是星期六、日则顺延到下周一。如被拒绝则会在签发处当场告知。
3. 如果您持短期访问类签证来日之后想转为长期居留,那么您可以在日本入管局指定的机关学习180个小时或以上的日语(一般情况是4月-6月或10月开始到第二年的2月份结束),考试取得一定等级的日语能力后即可获得半年~一年期的在留资格。详细请看下面链接: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请您酌情选择!
【注意】如果是持有观光签证(3个月以内)的外国人在日本找工作的话,属于非法就业行为(违反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22条第2项),有可能面临罚款并被强行遣送回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