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签证过期怎么办?
因公普通护照的持有人是外交人员,其出国任务由国家承担费用;公务护照的签发对象是国家公务员,凡受委派出国参加政府间国际会议、进行条约谈判或执行其他官方使命的中国公民,都发给此证。 根据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工作条例》规定:“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出境超过半年的公职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报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有效期为2年的因公普通护照”,也就是说这些证件过期了是可以申请延期的。 但是根据我国目前对因公普通护照的使用要求来看,此类护照一般只颁发给高干或相当级别的官员,并限制其使用目的,而且必须在护照到期前30天提出申请,是否核发由主管机关决定,并不以申请人提出申请为前提。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企业或个人原因需要延期使用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有效期内的入境签证或外国驻华大使馆出具的准签文件。
2.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派遣证明原件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系军人,需持军官证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的介绍信。
4.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一份(可在网站上下载)。
办理程序 提交上述材料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