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制健全吗?
加拿大的法律体系起源于英国,可以说和英国一脉相承。 除了宪法以外,加拿大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法典(Code)、法案(Statutes)、普通法(Common Law)、裁判法例(Case Law)、司法意见书(Judicial Decisions)以及国际条约等。其中,法典和法案都属于成文法(Written Laws)的范畴;而普通法则属于习惯法(Customary Law)的范畴,是由历代判例总结而来,是律师们最常参考的法律来源之一。
与英国类似,在加拿大除了成文法和普通法之外,还有大量的立法案例。这些案例都是先前已有立法的情况下,法院所做的判决。这些案例有的会被写入法庭记录之中,有的则会以判例法的形式体现出来。无论是否被写入案例记录,这些先前的判决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官们在进行同类案件的裁决时,都要予以考虑。
对于律师们来说,判例是他们最常用的研究素材,也是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的最主要依据之一。所以掌握一定的判例研究方法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