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利痛能带进加拿大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像散利痛、对乙酰氨基酚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下文简称APAP药物)是禁止通过随身携带的方式进入加拿大的。 原因是近几年国外出现了因误服或者少量服用APAP药物造成急性肝损伤甚至死亡的报道,因此加拿大海关对于入境旅客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尤其对一些药物类的申报品严格控制。
在加拿大海关网站上可以查到关于药品类药物申报的具体要求: URL#d-13654 我翻译了一下这个页面部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对于药品类药物,除了需要提供医生处方,还要具体说明以下事项: 另外,根据《加拿大海关法》第4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入境携带危险物品或具有危险性制剂以供非医用的目的”; 第46条第2款规定:“ 下列物品属违禁品不得入境:…(d)用以制造麻醉剂、毒品、麻醉药、抑制剂或类似物的物品。” 所以,虽然从文字上来说,对乙酰氨基酚不是毒品,但是其属于麻醉药品,并且能够提炼出鸦片,因此也不能随意带入加拿大。
如果因为病情需要必须携带此类药物,可以在出国前先在当地医院开取所需药品,并在药物外盒上详细注明患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用药原因等信息,由医院盖章后携带。 注意:所有药品类药物必须以处方为单位,即数量必须是处方规定的最大服用量的标准。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当地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