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日本要什么手续?
2015年9月,我办理过短期商务签证赴日。 当时背景是之前去过一次日本,是五年前以旅游签证过去的(在东京和大阪游玩了6天)。回国后一直在国内工作,也没办理任何延期或者转职之类的手续。不过一直保留着在留资格认定书、日本入境章、日本的护照签证页等文件的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因为某些原因现在我需要再次去日本(非旅游),请问该如何办手续?该准备的材料等有哪些?
回答:如题所述,本人持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护照可以前往日本并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吗? 答案是可以的。只要你还持有有效日本签证(或永住许可)并且还有护照上的出入境印章(或海关盖章),就可以向日本政府申请再入境。但是,如果因为护照到期换新证而导致护照上无出入境记录,就不能再申请再入境,你只能返回中国重新申请签证。
申请再入境时,你必须同时提供护照原件和所有以前的签证页复印件;对于签证页已经丢失的,必须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遗失声明》,声明你的护照及签证是如何丢失的。另外,除了上述文件之外,你还要准备住宿和行程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外国人申请再入国的时候,原则上只批准其在留期间限定的停留期间;但如果该外国人在过去曾合法留在日本并有正当的理由时,也可以适当延长其居留期限。虽然理论上说最长可以申请延期3个月,但实际上是否批准以及批准期限由日本当局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