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多少年申请永住?
你好,谢邀 1、“归化”这个词好像只有香港台湾才会用吧...日本的国籍法中只写了“指定”,是指外国人加入日本国籍成为日本公民。你说的应该是这个吧。 2、没有所谓的“入籍”审批制度了。以前是有国政(政府)审批的,要由内阁任命的律师提出申请,经过审查确定该外国人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允许其取得日本国籍: (一)具有明确的志向,即有在在日本居住并生活的意思; (二)已经做出必要的安排,能够确保在日生活; (三)作为外国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作为日本国民的权利与义务,均已知晓; (四)不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任何影响。 但是现在国籍法的修改于2006年实施,取消了国政审批,改由地方知事(也就是你入学地方的市长之类的)授权的地方人材部门来做许可工作。
3、永驻权是日本政府给予外国人长期留在日本居住的权利。持有永驻权者,可以在任何地方居住;可以自由进出日本;可以在日本任意所从事的行为,只要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情况或违背公序良俗就行。而居留资格只是允许外国人留住在特定地区,活动范围和停留期限都有一定限制。比如学生签证就是属于居留资格的其中一种,而定居签证则是永驻权的体现。
4、所谓“留学几年就可以拿绿卡”的说法是错误的。拿绿卡或者说移民日本,理论上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能申请: • 无犯罪记录且满5年 • 在日本境内无不良行政处分记录且满7年 • 满足“定住者”或者“日本人配偶”的条件之一 • 提供在日本以外无户籍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