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llm和jd的区别?
首先,两个项目都属于比较偏理论型的。 JURISDOCTOR 法律博士(JD)是美国的项目,一般是美国本科完成3年制本科学业的人申请,相当于澳洲的LLB(Hons)。这个项目的特点是不区分具体方向,而是强调全面基础的法律学习,因此课程的选择上也比较广泛,主要涉及分析法律问题的方法以及各个主要领域的法律法规。
因为不涉及具体的法律方向,所以JD的毕业生在继续读研的时候可以选择的领域也是比较广泛的,不管是想做实务还是研究都相对容易适应。但是JD的项目特点是学习时间较短,一般2年左右就可以完成,学费也相对昂贵一些。
而 Master of Law 法律硕士(MLaw)则是澳大利亚的项目
通常申请人是本科毕业并且有法律本科学位的申请人
。这个项目下也分很多方向,有传统的LLM(Master of Laws in
),也有专门学习知识产权(IP)的、商法的还有公共政策的等等。选择面相对来说比 JD要窄一些。 但是由于是专攻
所以对于非法律背景的申请人来说,掌握起来会略感吃力。在学习内容上也会涉及不少法理学、哲学之类的科目,偏学术性。 这个项目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学费相比较于JD也要便宜许多。
如果以后想移民澳大利亚的话,建议题主读
。由于
是移民职业清单上的职业之一,因此毕业后只要找到相关工作就可以申请技术移民。 而 JD虽然也是美国研究生移民职业清单上的职业之一,但要求相对比较苛刻——不仅申请人的学历要高于
在毕业之后同样也需要找到对口的就业才能获得绿卡。 除了上述提到的区别之外,这两个项目其实是在方方面面都有很多的重合之处的。因此如果是题主在抉择的话,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