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官怎么查询?
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包括移民局)对公众是充分开放的。 任何人都可以查阅联邦法庭案件记录,只要输入案件编号或申请人姓名;当然也可以查阅本地的档案,比如房地产的产权记录、车辆违章纪录等等。 但由于中国与美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因此中国当事人一般不能到美国当地来调取移民案卷进行查阅。
虽然如此,有些情况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 首先,原告可以委托代理律师向移民局发一份“查阅案件记录的请求”,如果移民局不予答复或者拒绝您的请求,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移民局答复并提供记录。
其次,在美国有案底的申请人,一旦成为被告,在应诉过程中是可以要求查看移民案的卷宗材料的。 这时候,法庭会责令移民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 如果原告是代表政府提起的申请,作为被申请的外国人可以在答辩中提出自己入境及居留的美国文件,以及证明自己在美合法居留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是合格的移民申请人。然后,双方就可以就移民法官是否合理审查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展开辩论并征求法庭的意见。
一般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即可以认定法官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疏忽。那么,即使法官认为当事人的申请材料不完整,也不应该以此为由裁定撤销申请人的绿卡。也就是说,您有可能通过这种途径取回绿卡。但请注意,这里的“足以证明”是指申请人所能提供的证据已经足以让法院相信其主张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而非是完全确定。如果您能证明自己确实符合绿卡申请条件,而且提供的相关证据也足够令人信服的话,法院就会支持您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