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读jd有必要吗?
本人为港真本科+JD,港真本科毕业的时候也曾在美国T14和香港之间犹豫过(注意:不是选择读不读JD)。因为当时对美国的法学院不了解,所以仅从性价比的角度来考虑的话,香港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而且我也咨询了在T14读书的校友,他们也都认为我的情况(非美本+GPA不高)去申请T14是很困难的事情,甚至几乎不可能。于是我就决定在香港读书了。 读港真JD的期间,我也有机会到美国交换和学习,认识了很多优秀的美国同学,也在LLM的学习中再次认识到自己法律英语能力的欠缺以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因此虽然我在港真毕业的时候选择了直接就业而不继续读LLM,但若再选一次,我会选择先读LLM后读JD——毕竟多读一年书总是有必要的。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我从实习的公司得到一个去T14学习的offer。于是我在工作了一年之后飞到了纽约,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学习。虽然我在这期间拿到了两个不错的job offer,但也因为签证的问题而未能留在美国。不过这段经历让我有机会与美国各大法学院的同学和老师沟通和交流,更深入地了解美国法学院的风气和特点,也更明确了自己未来职业的方向。
综上,如果题主目前还未确定将来是否要去美国深造的话,香港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如果题主已经明确了将来的职业规划是在美国发展并愿意为此付出一定代价(高昂的费用、艰难的申请流程等)的话,美国或许才是首选。
香港读JD是完全值得的。无论是在学术上还是就业上,对于大陆的学生来说都是有很大益处的。以下是我的分享:
读JD最大的益处是受教育,而不能仅仅以就业为导向。在香港受完三年的法律教育,对我的学术熏陶是很大的,对于西方法律文化的理解更加透彻。尤其是对于民法,英美法系有很完善的财产法和合同法理论与案例,对于学习大陆民法是相得益彰的。再以证据法为例,英美证据法是法律教育中重要的一部分,而在国内还是缺失的。
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法律文化都根植于西方的私法自治,这是大陆传统文化中所缺乏的。西方法律注重程序,注重权力均衡,以及对权力的制衡。西方法律思想对于国内是有很大借鉴意义的。如果仅是学习国内的法律,无疑会缺乏这种多元文化的熏陶。
虽然香港律师不可到大陆做国内法律业务,但香港是国际化大都市,对于跨境业务是大有优势的。以我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感受,许多事务性的跨境法律工作,例如尽职调查、文件审阅等,对律师的法律素养并无太高的要求。许多中国应届生(甚至包括没有法律学位的文科学士)经过一两年的训练,完全可以独立工作。
当然,对一些具有法律裁量权的工作,例如诉讼、起草合同,以及对出具法律意见,往往需要具有律师资格的外国律师来做。如果能在香港拿到律师资格,将来的工作无疑有很大竞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