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办留学证明在哪?
1. 香港没有所谓的「留学证明」,只有「毕业证明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明书(学位证书)」,这两个证明由大学发放给毕业生。 「毕业证明书」内容大致包括学员的姓名、性别、国籍、学历层次及专业;修读的学分数;各学年的成绩;毕业时间;校方对学员的学习及品德评估意见等。而「学位证明书」则增添有学员已获得学位的详细描述。 由于这两个文件由校方专人撰写,故具有极高的真实性与可信度,为应聘求职、继续深造、移民落户以及申请各类公证事宜提供重要凭证。 但应注意的一点是由於内地与香港教育体制不同,大部分学校不会直接颁发学位证给非本地学生,而是先发「毕业证明书」,在毕业满7年后再补发「学位证明书」。 如需办理各类公证事宜或移民落户,一般需要同时提交「毕业证明书」 & 「学位证明书」原件作参考。
2. 如申请者所获学位需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则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寄送材料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心审核材料→若审核通过,颁发证书(10-15个工作日) 关于留服认证的详细介绍可参阅我以前的干货文
国内大学毕业,要去香港留学,首先要办理的是本人的学籍学位的公证手续,然后将公证后的文件邮寄至香港高等法院办理认证手续,由国内寄达香港大约需要十天左右时间,而且由申请人支付香港高等法院收取的费用。
办理此类留学文件的公证,应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居住地的公证处申办公证,由公证处将证明文件公证成带有英文译文的文本,然后邮递至香港办理高等法院的证明手续。
如在香港就读高等院校,内地公证处和香港高等法院可向申请人出具“在学证明”和“学生证、在校成绩证明”的文本。
同样,对于在国外留学并在国内使用其在国外的学历,也可由申请人将国外的学校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寄回国内(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居住地),公证处可办理上述国外证件公证成带有中文译文的文本,然后递交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证。
对于在国内使用外国学校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或香港地区的毕业生回内地使用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则可直接在国内(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居住地)的涉外公证机构申办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