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国家移民不管什么国籍?
先亮身份,后简答 简答: 1.首先,这个政策是有条件的,是给符合条件的海外申请人发放的签证。
2.其次,这个政策是双向的——对申请人的要求和对申请者获得居留权后的义务是一致的。所以从这一点上可以说“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发签证由移民局决定”(当然,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但这是基于现行政策的表述和立法的精神而言的,并不表示在政策颁布之时就存在这种考量。
3.任何政策的施行必然有成本支出,这项政策也不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说,“谁支付费用并承担相关管理成本”的确是应该考虑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在实施该政策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了一定的经费支出,但这与制度设计的本意、与立法的原意都是不相违背的。毕竟,为了吸引人才而给予一定的奖励是一个各国通用的做法——比如我国的人才引进计划。因此不能认为这种成本的支出就是“无端的消耗”。
4.最后,关于“是否会对本地居民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属于政策外的问题,本身没有统一标准的答案。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一个所谓的“标准答案”,因为不同国家的社会状况是不同的,而政策本身也是因应时势而定的。
举个例子:如果我国当前面临人口结构的问题,那么即使外国公民比本国公民更适于居住在这里,由于国情的限制我们对他们也不能网开一面。然而事实情况却是,我们仍然对外国公民给予优惠待遇甚至给予超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