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带的药怎么能打?
需要了解的是,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没有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国外生产或者研发药品,只要是合法注册,任何企业都可以生产该药品,从而避免了垄断。其次,国外的药物和国内药物是不一样的概念。 很多人出国旅游、出差或者留学时会购买国外药品,甚至有人从一些不知名的国家自行携带药品,这些药品有可能是仿制药也可能是创新药。对于这类药品在国内是没有上市的,因此也不能提供其在我国境内的批准文号等信息。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凡未取得国家药监局审批的进口药品,为假冒药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依法予以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非特殊情况下,一般是不给这种药的。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例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境外人员使用国产药品或者进口的仿制药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 (一)患有特别危急的疾病,须立即救治的; (二)患病人数较多且病情相似,须立即抢救的; (三)医疗单位诊断确需使用的。 有上述情形,使用药品的单位应当填写外用药申请表,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可以购买、使用相应的药品。 对个人购买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登记其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药品的品种、数量;对个人使用的药品,不得开具发票或者其他形式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