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签证费用怎么计入?
首先,江苏在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06版)》 其中就有“来华留学和访问学者签证申请费”这一项(见附图) 在省物价局、财政厅下发的文件中明确了此项收费标准为“400元/人·次” 由于当时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文件对这项标准进行明确,所以江苏省只能自己制定并实施,这是符合规定的 但是从08年9月开始,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及签证费的收取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机关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和标准收取签证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或拖延支付” 所以江苏省的签证工作应该按照国家文件执行,也就是收取400元的签证费了
第二,根据公安部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发放细则》中的规定: 第二条:持有我国国籍的公民回国出境时,必须持用原居国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的旅行证件。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 (一)外交护照; (二)公务护照; (三)因公普通护照; (四)因私普通护照. 第四十九条:因公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四十元;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一百元,其护照相片的制作安装费为二十六元.
第三,关于你提出的学生办因私出国的问题,请参考下列内容: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十五条:内地居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由本人向所属单位 or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部队人员向当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所在单位意见; (三)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关个人身份的证明,现役军人应交军事部门批准的证明。
第十七条:申请审批时限: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十五天内作出批准决定。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赴港澳旅游签注每次十六元;赴港澳探亲访友等多次签注三个月一次签注每份二十元,三个月二次签注每份四十元,一年多次签注每年每人一百元;赴港澳商务三个月一次签注每份六十元,三个月二次签注每项八十元
第十九条:办理手续:由申请人直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在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