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学是什么意思?

姜成运姜成运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日本的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与我国一样。 所谓的大陆法系指的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基础,在欧美各国得以普遍承认和实施的主要源于西欧和中欧的私有财产制、公民权和人权、成文法以及法官造法的法律传统。因此大陆法系又被称为“成文法系”或“印刷版法典的传统”。而英国的法律体系则属于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

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全面借鉴西方的制度和理念,法律制度当然也包括在内。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前主要借鉴中国的法律制度。比如在江户时代(公元1635年以后)日本基本上承袭了明朝的律令体制,司法也效仿中国实行“审级制”。

明治维新开始后,日本开始全盘西化,法律自然也不例外。1873年,一部采用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原则和法律程序起草的日本民法典出台并正式实施;随后法院改革,设立高等和裁判所;再之后,监狱等司法辅助机关亦相继成立。

到了二战时期,为了适应战争需要,日本又制定了《军人法》等一系列特别刑法。这些立法及后来的司法实践为二战后日本的迅速崛起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陈梅香陈梅香优质答主

我对于日本的法律制度没有专门研究(本人在日本,但是不读法律) 就我的感觉而言的话呢就是和中国的法律制度差不多的那种的规则体系吧!虽然中国也是成文法系 但是因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历史相对较短所以我国现在的很多立法都是移植或者借鉴其他国家以及地区的一些经验而建立起来的; 而日本则相反 日本是明治维新后开始近代化起步的 但那时也已经有成型的了 所以它的许多的法律制定上还是保留了许多传统的东西在里面 在这些继承而来的东西里也有很多的值得我们去探讨的点 中国有句俗话说“师夷长技以制夷”我想这句话用在现在的中日两国的关系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应当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把我们的国家建设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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