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什么是豁免?
1、在美国签证面试过程中,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可能因为各种被答非所问,被误解等等原因导致签证没有通过。这种情况属于移民局审核没通过; 2、对于符合“条件具备立即申请”类别的申请者,即满足I-601或 I-539的申请要求并且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没有理由再拖延的,可以递交申请并有机会获得豁免以便尽快入境美国。 例如: 申请人有未成年人子女需要陪伴入学;
申请人是难民身份需要紧急进入美国开始新生活;
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且有证据证明不尽早入境将会造成长期分离的,可尝试申请入境延期;
申请人作为绿卡持有者因意外而失去身份证件,需要回美补办并在临时证件到期前及时入境;
申请人作为H1B签证持有者在有效期满30天内,由于就业关系需要尽快入境继续工作等。 上述情况都属于I-601/I-539的适用范围,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并有足够证据证明在签证审核阶段出现的任何问题,都有机会获得特殊豁免并获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