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件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签署的申请表,须详细注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住址和通信地址);
2、由护照签发机关发给的护照复印件或护照原件进行查验并留下副本;
3、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原件及有档案页的复印件各两份,如有遗失或损毁需由户籍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留学签证申请材料
4、学历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五年制大专需提供初二以后的学籍证明及学习成绩单;中专学历需要提供毕业证及三年成绩证明;
5、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两份;
6、证件照两张(白底彩照,半年以内的近照)。 如申请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提供:
7、由申请者父母任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须写明:代理人姓名、电话、地址、邮箱等信息; 注:上述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