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高福利从哪里来?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从战后的欧洲社会结构谈起,因为德国的高福利实际上主要是源自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德的社会改革。 二次大战后,西德政府发现,战争没有使德意志民族更加团结和奋进,反而是战败的创伤深深折磨着每一个德国人。为了重建一个美好的新世界,1949年,西德建立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并制定了《基本法》,明确界定了个人与集体、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通过税收等宏观调控的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为高福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经济基础。
那么什么是“社会市场经济”呢?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不仅要管好市场,做好微观运行(比如市场监管),还要参与经济运行过程,做好宏观调控(特别是收入分配)。 而“社会”二字正是德国高福利制度的最大特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视社会公平问题的解决。
一方面,通过税制改革达到公平税负的目的。20世纪50年代之前,德国的累进税制十分明显,税收主要向富裕阶层征收;50年代以后,由于实施了税收返还政策,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反而有所上升。
另一方面,通过公共投资(例如基建工程)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扩大福利制度,让中下层民众也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 当然,社会市场经济也不是没有缺陷。比如在就业方面,由于德国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有权辞职,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因此在失业救助上花费的经费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