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奖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1、CSC的资助对象主要是公派留学生,部分高校选派的教师和留学回国人员也属受助范畴; 2、教育部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负责管理该基金,并委托有关高校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
3、申请人须事先获得国外录取通知(offer);
4、在申请时,按教育部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确定资助名单以及名额分配;
5、被录取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按规定期限缴纳学费并在国外注册学籍。为明确责任、方便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被录取学生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城市不落户、农村不迁出);
6、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享受奖学金的人员提供生活费及一次往返的国际旅费,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0美元,用于补助伙食费和住宿费,不包括交通费、医疗费以及其他生活费用。 各驻外使馆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的划拨款项后,将分批转交给驻在国的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由他们发放给留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