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自己开公司可以吗?
当然是可以的,而且用自创公司的形式来移民海外,可以说是最简单快速的方式之一了! 就拿美国EB-1C项目来说,作为移民门槛较低、审核标准较为宽松且成功率较高的企业移民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在中美两地同时经营一家公司来实现移民目标。 申请条件
1)公司成立超过3年;
2)公司有实际经营,业务开展良好;
3)申请移民时,公司正在盈利(如果前期亏损,需要说明原因及未来盈利预期);
4)公司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所在地不在香港、开曼群岛或维京群岛。
从条件可以看出,采用自创公司的方式来实现移民,除了对公司经营状态的要求外,对拟创办公司的行业是没有限制的,投资者只要做好前期的市场调研,找准商机,即可成功创业并移民海外。
以在美国办理EB-1C移民为例,申请人的公司若想满足条件,一般需要同时兼顾以下三点:
1.公司在过去三年内确实存在,并且有实际的营业地址;
2.公司有真实的雇员和合理的薪酬体系;
3.公司提供持续的、正当的商业服务给顾客,并且在经营范围内进行交易。
另外,为了便于申请,建议客户选择的行业没有过于特殊的经营范围,比如纯研发型企业或者生产型工业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