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签证两次间隔多久?
根据欧洲各国的移民法律,对于申请人申请探亲或访友签证时,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您是去欧洲申根国家旅游、探亲访友的话,则必须提供您朋友(亲戚)的邀请信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通常来说在签证官看来邀请信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才能被认为是完整的:
1.被邀请人姓名;
2.被邀请人的护照号码及国籍;
3.入境日期;
4.停留期限;
5.行程安排;
6.签名;
7.邀请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在上述资料中,除了签名需要申请者本人签署以外,其他信息均可以由您的朋友(亲戚)填写好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 对于邀请函中的“停留期限”请尽可能的写明详细些!比如我们一般把访欧目的写成“商务访问/家庭团聚”的时候,就可以将停留期限写为 “三个月”这样比较具体一些为好。
一般来说,邀请人只需出具正式表格即可,没有必要专门起草一份所谓的专业英文格式,因为各国使领馆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们还是建议您让邀请人在信中阐明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邀请人为谁,他(她)与受邀请人有何种关系;
2.邀请人提供什么帮助;
3.为何邀请;
4.何时何地见; 5.逗留时间多长;
6.提供酒店信息;
7.说明此行费用的来源等。
如果您所去的国家的移民政策对探亲访友类别的申请人较为宽松,那么请您务必尽量多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您的亲友有在当地纳税的完税证明,当地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或者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财产的证明都可以拿出来作为附件来增强您的可信度以方便获得签证官的认可。另外,如果您的亲友有当地的居留证件也最好一并附上去,以便增加其说服力。